第21章 (1/2)
罗坤微微挑了挑眉,“哦?”
“我想要的东西,他都跟我抢。十岁的时候,赵起给我买了一个电动跑车,我那时候还什么都不知道,对赵起也很尊敬,起码他是和我爸最亲近的人。这是我自六岁以后得到的第一个玩具,虽然对赵起来说,不过也就是举手之劳的事,我却很感激他。因此对这个玩具,也很爱惜,十天半月只是垂涎地看着,也不去玩,就怕一不小心把它弄坏了。”
十岁……
我还记得我第一次见到穆恬的时候,他就是十岁,粉妆玉琢的模样,漂亮得像个洋娃娃,像个女孩子。
我不知道我当时对他的感觉叫做喜欢,只觉他破坏了我对男孩的印象,他根本就不像个男子汉。他居然还能得到我爸爸给他礼物!爸爸给我的礼物都非常少,爸爸怎么能给他礼物?
因此他得到了我的蔑视。
他的玩具也荣幸地得到了我的一摔。
真爽,零件碎了一地。再也组装不起来了。
“我还记得他那时候的话,”穆恬恍惚地说,“甚至还记得他轻蔑的表情。”
“佣人就是佣人,以后要记好你佣人的本分!”
这是我当时说的话。
这是富家子弟生来的,践踏他人自尊的高傲所驱使。如果我能发现我如此爱他,这种话,我会恨不得早点吞到肚子里去。
穆恬微微一笑,带点嘲讽,“那个时候,我恨不得撕碎了他,可是他随后就把我揍得连我老爸都不认识。”
罗坤吞了吞口水,“原来他那么小的时候就那么凶。”
穆恬失笑,“我想起来,你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就被他揍了一顿,那你就更能体会了。”
罗坤眉毛皱了皱,用鼻子哼了一声。
穆恬又继续说:“开始他只是抢我被赵起送的玩具,后来,凡是我喜欢的,他都要抢,我的纸笔,我工工整整做好笔记的书,我的衣服……”
罗坤打断,“你的衣服?”他眼睛露出古怪的神色。
穆恬失笑着摇头,“不,不是你想的那样,我喜欢的东西,他从来没有拿来自己用过,”他悦耳的声音低沉了下去,缓缓地说,“而是用剪刀,用锥子,用任何力气,将这些东西一点一点地撕成碎片,什么东西到他手里,都能变成像我那第一玩具一样,破烂不堪,再也不能使用的样子。包括我写的卷子,他也会说也不说就拿走去抄,然后转而撕掉。”
“一开始只是东西,”他轻声地,仿佛怕惊扰了谁,“再后来,就变成了人。”
罗坤倒抽一口气,“人?”
“其实,我应该感谢他没有做出太伤天害理的事情。”
“初中的时候,我有个女同学,她长得很甜美,声音脆生生的,像黄莺出谷。很多男同学很喜欢她,我也对她有好感。她课堂笔记没有记全的,我就借给她。她值日的时候,我就常常主动留下来帮忙。”
“那时候我以为那是我的初恋,结果转瞬之间,这点火苗就被扼杀在了萌芽里。”穆恬露出带点苦涩的笑容,“没有几天,她就发现她自己的书本书包上全是乱涂乱画的痕迹,开始只是几道,后来就越来越多起来,再往后,她每次只要出早操,回来的时候,背后总会挂着一张纸,上面是一张鬼脸。她开始害怕,以为是有人在恶作剧,她就叫同学帮忙,但是这种依然一直发生。我也一直在看着她,但是仍然找不出到底是谁在恶作剧。”
“直到有一天,她出早操回来的时候,背后还是贴了一张纸,上面不再是鬼脸,而是一句像是用血在上面写的话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