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5章 (2/2)

故事到现在,并没有叙述林泉的结局,并不是伯爵写文把他写忘记了,他的结局,就是方明给他的一种极刑———遗忘。

……

下面,是以林泉的身份做的自白。

从来不知道,原来悬浮大陆人的身体会这么长寿。

距离那个人离开之后,似乎……已经过了一百多年了吧?

日子过得似乎很快又似乎很慢,快到我几乎都记不清今夕是何年,慢到我总是觉得往事一如昨天近在眼前。

肯德基里,那个脑袋大大眼睛大大的瘦弱小孩挺难看,小脸带着谄媚又嚣张的神色,迫不及待地挤到我身边拉住我的手,说他喜欢我。

那一刻,觉得很厌恶,很心烦,想揍他……可是眼神瞟到他细瘦的脖子和身体,却仿佛被刺痛了一样,下不去手,真怕一动手就会掐断了他的小身子。

心软,是的,心软。

他被他父亲带走,接着没几天,我的父亲就莫名地被排挤失去了工作,没有了经济来源。

父亲去找新工作,一次次碰壁,一次次让母亲失望……最终,母亲在某个下午一去不回,永远地离开了我的生活。

天伦之乐,一朝成空;事已至此,什么都清楚了———一个早上,父亲拉着我的手走进了方家,这么一住,就再也没有离开过。

方家,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———帝王之名,实至名归。

身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亚洲商业帝王方锦弦,就为了自己宝贝儿子一时兴趣,就轻易地决定了我们父子的命运,这,就是人上人和普通人的区别。

进入方家第一个夜晚,躺在方家为仆人准备的宅子里,怎么都睡不着。

这个仆人歇息的宅子,已经是普通人终其一生也无法得到的豪宅了……可,这到底不是我的家。

虽然我知道,来到方家,即使只是个下人身份,也已经是人上人……可是,这锦衣玉食人上人的生活,却要用尊严来换取。

尊严是什么?当时八岁的我尽管不明白这个问题,但起码当时的我也知道————在今天之前,就算身为平民百姓,但起码,我不必对谁奴颜屈膝。

可是从今天开始,我要对着一个气势逼人的男人叫老爷,对着一个冷若冰霜的女人叫夫人,管那个在肯德基里抓着我不放的六岁瘦小丑八怪叫少爷。

这个大脑袋大眼睛的小怪物……我这一生都将成为他的附属品,他的———玩具。

怨恨的情绪像狂风一样呼啸着,怒火难平,难以安睡……可是这时候,偏偏那小怪物自投罗网来了!

“你也睡不着啊?”

他抽干窗口爬进来,眨巴着尖削小脸上大得离谱的眼睛,举起两个变形金刚:“一起玩!”

接过变形金刚,毫不犹豫地砸到了他脑袋上,顿时他就尖叫一声捂着脑袋蹲了下去,很快,满头是血。

其实看到血,我就后悔了。

第二天,他的头包得严严实实,整个人活像个粽子,小脸苍白显得眼睛更大,虽然带着怒气,但更多的却是理直气壮的一种委屈和抱怨。

从那以后,我就多了条名为方明明的尾巴。

对他,从厌恶到心软,从心软到怜悯,从怜悯到怜爱,这一系列的过程,仅仅是一个月的时间里发生的而已。

这小怪物很坏,极其顽劣,可是他又多病,万分脆弱。

也许在他眼里,我只是个一时心血来潮的玩具而已,可是,他面对我时那种热切的眼神,还有他的示好,都无一不撼动着我的心。

他邪恶的时候像个小魔怪,可是他美好起来,却单纯得让人不能不动容。

他会拉着我父亲,撒着娇叫林叔叔,带着天真和赖皮央求父亲为他做烤布丁。

他也会拉着我,抱着我,亲热地叫我泉:“泉,你真漂亮,你最漂亮了!”“泉,我最喜欢你了!”“泉,我们一起上学好不好?每天都一起。”“泉,这衣服你一件我一件好不好?你喜欢不喜欢?”

……一起玩,一起上学。

他的身体越来越好,长得越来越漂亮……从前他说我漂亮,可他却不知道,他才是世间最耀眼的那颗宝石。

可是,他渐渐从儿童成长为一个孩子,心智渐渐增长,两年之后,他到了八岁,对我渐渐失去了那种天真单纯的喜爱和热情。

不再把我当做一个漂亮的娃娃,他开始认识到我也是个人……他的那种对待玩具般的占有欲消退下去,开始把我当做朋友,更是把我父亲当做必不可少的亲人。

把我当做朋友,可是……我不是他唯一的朋友,他有很多朋友,很多玩伴。

我不是最能和他一起谈论的人,也不是最能和他一起打游戏的人,更不是有能力和他互相请客玩耍的人。

所以,我这个朋友,变成了似乎很不必要的一件东西。

而我,没有朋友。

因为我要跟在他身边照顾他,所以,没人能陪伴我;而现在,他有了他的更多乐趣,他也不需要我的陪伴。

于是,他成了我的唯一,而我,却不是他的唯一。

无数次,他灿烂地笑着把书包丢给我,笑着叫我先回去,他要和朋友去玩。

无数次,他带着或兴奋或满足或意犹未尽的表情回来了,告诉我他很开心。

我,只能是个听众,偶尔做个配角,仅此而已。

极刑之忽视

小怪物越来越大,身体莫名地越来越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