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5章 (2/2)
在争取控制权的间隙,这位任务者发出了求助的信息。因为他刚刚晋升为银级,在对任务信息进行评价后,系统把这条求助信息放到了铜级任务区,并成功被牧云闲接到了。
牧云闲在这个世界中的身份是个无业游民,城市中最不引人注目的底层。当牧云闲套着自己的新壳子,在壳子的家中醒来时,他耳边第一时间响起了一串急促的响声。
牧云闲盯着这条信息看了看,在生命垂危这四个字上停了两秒钟,出了门,做了半个小时的车,才终于在一处垃圾堆边上找到了臭不可闻的前任任务者。
前任任务者的情况看起来确实非常不好,身上厚厚的污渍下面长着巴掌大的水泡,更恶心的是,这些水泡居然还会动,表皮上不断凸起针尖大的小点。
他只看过任务简介,没有雇主记忆,牧云闲对眼前的情况也可以说是束手无策。不过他想,前任任务者既然能坚持这么长时间,必然有他自己的方法,牧云闲在他身上找了半天,终于找到了一个小药瓶。
里面是一堆漆黑的东西,比起药物更像是药渣。牧云闲嫌弃的捏着任务者的鼻子,把药渣倒进去,对方原本扭成一团的表情逐渐放松下来。
看他情况还不错,下一步就是等他清醒了。看过四周的情况,牧云闲把他带回了自己壳子的家。
那是个廉价出租屋,三户人家合租一间一百多平米的房子,公用卫生间。因为实在是不方便,牧云闲直接把他扔到了床上,然后自己去洗了澡。
当他回来后,推开门,迎接他的是一阵劲风,有人在攻击他。不过因为对方太过虚弱,牧云闲一下就躲开了。
“你是在建议我弄死你,独享这个银级任务么?”牧云闲没碰他,嫌弃的挑着眉,淡淡道。
对面那位任务者虽然身上脏的像个乞丐,睁开眼睛时,却让牧云闲看见了正直的眼神。听见对方提起了任务,他沉思片刻,似乎想起自己确实求助来着,认真道:“对不起。”
“去洗澡,难道等着我帮你么?”牧云闲找了身衣服扔给他。对方没说什么,拿着干净衣服就去了卫生间。在他洗澡的时候,逐渐隔壁的大妈来砸门了:“你们弄了什么,这么臭?”
牧云闲开门道了歉,便在这时,那位洗完澡出来了,看着这一幕,表情莫名。
两人回了房间,牧云闲问:“你有落脚的地方吗?”
对方茫然,许久后才说:“我……我身上没有银两……也不知这世界究竟是怎么……”
这还是个古代人。牧云闲感到一阵久违的无力,只得道:“行吧。”
第67章外星生物2
“用任务管理处的话来说,在他们的时间轴上,这个时代应该叫现代。”
两人收拾干净后,瞟了眼又脏又乱的房间,牧云闲决定不管他,拉着这位大哥到了外面,找了家小店吃东西。
牧云闲简单解释了几句,问:“按说你混到银级,加起来怎么也该活了千年了,竟是连一个现代的世界都没来过么?”
那位大哥反应过来后,表现的沉稳而冷静:“不需要。”
“现在还觉得不需要么。”牧云闲道:“你来了这个世界这么久了都弄不清楚状况,以至于差点把自己玩死?”
他摇摇头,说:“不是这样的。”
听他讲了故事,牧云闲听罢,感叹了句倒霉。
这位大哥真名原霁,出身武侠世界,进入任务世界前,已经是个大侠了。他武功高强,性格又正直,不比牧云闲这样的,遇见个任务都得想半天,先考虑雇主是怎么想的,再考虑该怎么玩,他就简单了,选个法律对人约束不大的世界,找到雇主的仇人,一剑杀了,要杀不了,花上点时间磨炼技艺再杀。
怕嫌麻烦,他选的都是古代或者相近背景的世界,任务过程再简单粗暴不过,且因此,他虽比牧云闲等级高一级,把活的时间加起来,还比牧云闲小了几岁。他能混到现在的原因只有一个,武功极高。然而光听也知道,他这样做迟早是会翻车的,升入银级后,他就遇见了麻烦。
和铜级世界中长长的任务列表不同,银级每次只提供十五个任务,作为任务者,他只能在其中选择一个。这回可容不得他精挑细选了,他只能在其中选择了这个任务,还与他原来进行任务的路线相近一点。
原霁性格虽是非常直,却也不是没有脑子,进了任务后,他的第一反应和牧云闲一样,就是找到那只外星生物,再杀了他。
可以想见,那只外星生物如果能这样简单的就被杀掉,这个任务也不会被判定为银级,因此,在原霁偷袭成功之前,外星生物忽然逃跑,钻进了雇主女儿的体内。为了救那个孩子,原霁把外星生物引了过来,到了自己身体里。
然后就是现在了,他为了保护原主家人,跑了老远,神志时而清醒时而迷糊,发出去条求助信息后就彻底没了意识,直到牧云闲过来。
“舍己为人,好人。”牧云闲说着,给他鼓了下掌。
“什么好人,不过是觉得稚子何辜,不忍她受罪罢了。”原霁淡淡说着,吃了口面。
牧云闲道:“你真当我夸你么。”
“那你要我怎么回应?”原霁眉头一拧道:“你嘲讽我,还要我夸你说的好不成?”
牧云闲:“你能活到这天,真是幸运。”
“非也。”原霁一本正经的纠正他:“若是心志坚定,无论选了那条道,都不会走不下去。”
牧云闲冷笑了声,懒得理他了。他觉得原霁性格有些鲁莽,这是让他最不喜欢的队友类型。
吃过饭,留给他们的时间已经不算多了,据原霁自己所说,只要神志清醒,那只外星生物就不会夺了他的神志,但要是他身体疲惫,便会给了对方可乘之机。
银级任务里,他们进入雇主身体后虽能自带些能力,却并不代表他不会累。他吃的药是自己配的,暂时还有点用处,不过据原霁所说,用过两三次后,效果已经不是很大了。
可以说,到下次原霁支撑不住入睡时,他们的任务会不会直接结束就已经能见分晓了。
他们出了门,原霁道:“我记得这附近有个城中村,你我租个独户的小院子,行事方便。”他说完怕牧云闲有疑问,又补充了句:“我是看过此人记忆的,对你们这世界中的规则略有了解,当时是神志恍惚着,没反应过来罢了,不代表我是傻子。”
见天色已晚,牧云闲对此不置可否。
有钱干什么都是方便的,他们不计价格,花了一小时时间就在中介那里租好了房子,牧云闲拿着他的那瓶药渣闻了闻,刚想出门买些药物,回来就看见原霁拿着手机,一副无措的样子。牧云闲拿过手机,点了下公放,里面穿出来个女人的声音——
“李胜你到底去哪了?遇见什么事了你有什么不能和我说的,我是你老婆啊!还有女儿呢,她才这么大点,你这个当爸爸的就不管她了?”
“安静。”牧云闲声音低沉,对着那边说:“他没什么事,过几天就回去了。”
牧云闲推了下原霁,于是他也说:“我……我这是有些杂事,处理好就会回去,你不用着急,相信我。”
那边沉默许久,女人终于说:“行,我就相信你这一回,我等着,我等你回来给我个解释。”说完啪的一声把电话挂了。
牧云闲瞧着他的表情,笑道:“我说的没错吧,你活到今日实在是走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