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章 (1/2)

那是朝扬第一次进大城市,从车站出来,打车回滨江大院,他脸贴在车窗上,看着路上驰骋的四轮车都觉得十分新奇。

负责接送的车是廖院长调配的,车窗擦得干净,车座套也是雪白的颜色。

到了滨江大院门口,司机从外面开门,朝扬下车的时候回头一看,发现原本透亮的窗玻璃上印着他的小掌印和脸印,车座也被他的鞋脏了一道。

司机注意到了这位小朋友眼里的羞赧和不安,赶忙安慰道:“没事,我擦擦就干净了。”

朝扬收起愧疚,小声道歉:“不好意思,麻烦叔叔了。”

越单纯的孩子往往心思越是敏感,来到新的地方,面对陌生的人和物,朝扬自觉地把自己排成了不入格的那一方。

他觉得他和这里不搭。

但他的性子又促使他热爱着这里的一切。

他努力的融入新的生活,和父母也好,和街坊邻里也好,和楼下的阿猫阿狗也好。

他尽可能地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出去,努力变成一个人见人爱的人。

朝扬常年在乡野田间撒野,爬树摘果下池塘捞鱼什么都做,烈日把他的皮肤晒得黝黑,巴掌大的瘦脸上只剩下一对圆炯炯的大眼睛。

杨欣兰没来得及给儿子添置新的衣服,朝扬刚到滨江大院那天,身上穿的是一件几乎洗到褪色的浅蓝色t恤和运动大短裤,衣摆还湮了几笔水彩墨。

而廖星辰白色衬衣加马甲,从头到脚都散发着干净脱俗的气质,朝扬第一眼见到这位楼下邻居,就觉得这个哥哥真好看。

比他路上捡到的白色小野猫都要好看。

朝扬无比想和这个好看的小哥哥亲近,他拿出了自己最喜爱的,珍藏收集多年的奥特曼卡片和他分享,结果对方却和他说他不玩这个,玩什么鬼十六阶的魔方。

朝扬心想,果然城里的孩子和他不一样。

后来廖星辰带朝扬下楼去玩游园,朝扬其实看得出他不耐烦,不喜欢陪他。

但朝扬耐不住好奇心呀,什么都想摸摸什么都想看看,就连主持人手里的铜锣棒槌,他也想去抢下来敲两下。

好在廖星辰只是表现得不耐烦,并没有扔下他,还是陪他逛到了最后。

虽然没帮他拿回那个银河奥特曼,但朝扬觉得这都是小事。比起奥特曼,他更喜欢廖星辰。

搬来院子的第二天,活泼好动的朝扬凭一己之力把整个院子的小朋友都认识了,大家听说他和廖星辰是邻居,都说:

“哦,你的那个邻居是个木头人啊,他从来不和我们玩的。”

“性格怪得很。”

“都不合群,孤僻死了。”

“我们都不喜欢他。”

朝扬心想这不行,一个人呆着多孤单啊,他体会过那种感觉,是真的一点儿都不好受。

他不想廖星辰感到孤单,他想要让他有很多很多的朋友,而他要成为他最好的那个朋友。

杨欣兰说西苑有桃子可以摘,朝扬当即召集了一大帮新交的朋友,下楼拉着他的新邻居就往外跑。

朝扬爬上树,给每人都摘了桃子,还特意留了最大最红的那个给廖星辰。

孩童时期的感情很简单也很纯粹,喜欢谁,就会把最好的东西留给对方。

在老家,朝扬养那只白色小野猫的时候就是,自己舍不得吃的零食,他都要分下一大半给猫猫吃。

对廖星辰也是如此。

但廖星辰却没承他的这份喜欢,还捂着口鼻说了个“脏”字。

那一刻的心情朝扬形容不出来,有点像刚来到大院,发现自己把车子弄脏时的窘迫。

当时朝扬觉得,楼下的这位漂亮的小哥哥可能是真的不喜欢他。

因为这件事,朝扬小小的心灵和自尊都受到了伤害,他不敢也不想再靠近廖星辰了。

往后相处的几年里,他和廖星辰始终保持着“干净”的距离,他不去打扰对方,对方果然也不主动来搭理他。

他们在父母面前装作关系很好,私底下却是实打实的陌生人。朝扬曾经以为,这大概就是他们最好的相处方式了……

谁能想到这世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?

想起廖星辰那整洁得一尘不染的房间,又想起了自己的狗窝,朝扬的心里堵了团大棉花。

浑身上下噎的难受。

朝扬觉得廖星辰过去不喜欢他,现在应该也不会喜欢他。

廖星辰喜欢的人应该是和他一样的优秀,说不定还是实验班的尖子生。

两人一起有奋斗的目标,携手走的路都是一样的,一起考医大一起进滨江,成为再世华佗救死扶伤。

不像他,还在为本科线而头秃。

朝扬吸了吸鼻子,难过极了,苏秦和于小洛在一起的时候他都没这么难过。

现在他的一颗心,就像是碎掉的水晶花瓶,散落满地,怎么都拼不回来,有些碎片甚至都不知道滚哪儿去了。

“扬?你肚子不舒服啊?去厕所去那么久,”刚回到包厢,徐磊就关切的问:“脸色看起来也不太好。”

朝扬摇摇头,坐回原位。

他那碎掉的心已经被胡乱扫成了一堆,连同对廖星辰的喜欢,囫囵放进了角落的最深处,表面根本看不出任何情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