顶流他弟去选秀了!_章节_170 (2/2)

他盯着那张脸看了好一会儿,觉得有点熟悉的陌生。

现在的项燃已经是个男人了。轮廓深邃线条利落,而荧幕里的少年就不同,颀长劲瘦,有些单薄。

同样的,现在项燃被磨砺出来的冷酷气场在当时还没有成型。看上去狠,但是又不那么狠;威风,但是又不那么威风。像是正在努力磨尖爪牙的小狼崽子。

庄想忍不住翘了翘嘴角,若有所思道:“演戏挺好的,你看我现在在和以前的你面对面啊。用十九岁的年纪看十六岁的你……有点神奇。”

而且,正好也是差三岁。

十三岁的庄想看着十六岁的项燃,觉得隔了鸿沟天堑,遥不可及;而十九岁的庄想,再看十六岁的项燃,感觉就很奇妙了。

庄想从没有用这种视角看过项燃。一时间有点想象不出来,当时自己都还没成熟的一个小屁孩,怎么做到老妈子一样天天在他耳边唠叨的。至少庄想代入现在的自己和小三岁的项燃,觉得自己好像做不到那么烦人却又无微不至。

真神奇啊,真神奇。

庄想忍不住笑了下,指给项燃:“我现在如果穿越回去,可以叫你弟弟吗?”

项燃也跟着笑,低头蹭了下少年的颈窝:“如果你想,现在也可以叫。”

庄想眨眨眼:!!

项燃:“随你开心。”

庄想弯着眼睛侧了下脑袋蹭蹭他的脸,放轻声音喃喃:“真是体贴的老妈子啊。”

这时,荧幕里的少年抬起了头。

鹰隼一样的黑眸细看之下透着微微的蓝。额前的碎发搭在脸颊,握着棒球棍的手在冷色的灯光里衬出一种寒冰般强硬的质感。

血从他的棒球棍上滴下来,在地上蜿蜒爬行,天空的月亮和路灯此刻发着一样的冷色光晕。

主角正站在阴暗的角落,拄着银色的手杖,说道:“看到了吧?把艺术称作赌局,我们就是对家。我是优雅的绅士,他只是西装暴徒,穿着衣服的野兽。”

庄想小声重复了一下,把这句话在心里面记下:“穿着衣服的野兽。”

他在思考怎么把这种感觉从舞蹈里表现出来。